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自我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编制本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
质量报告应立足于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全面反映本学院的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以下内容:
1.师资与教学条件。主要内容包括:(1)全院各专业师资一览表(详见附件1),按开设的本科专业分别填写,一个专业一张表格,不同专业师资不能交叉)。(2)实验/实践师资情况及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教师进修及培训情况等。
2.教学建设与改革。重点总结本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对于有影响、有特色的、获奖教材或者被兄弟院校采用的教材,提供教材的简要介绍)、实践教学等教学改革方面的成就与特色。
3.质量监控与保障。阐述本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提升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日常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等。筹备或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情况。
4.学生学习效果。重点总结人才培养的经验及成效,统计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考研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
5.特色与亮点。重点总结本学院2016-2017学年度在校企合作、服务社会、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举措与特色、亮点;提供学院开展招聘会的情况及数据,提供就业、创业、挑战杯等典型案例介绍。
二、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为迎接审核评估做好准备。同时,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负责材料汇总整理及与质评处进行沟通。
2.各学院应客观反映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围绕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分析教学基本状态,并在报告中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详见附件)。
3.质量报告要突出本单位教学改革的亮点、成就和经验,同时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4.质量报告应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述,内容详略得当,字数一般不超过一万字;并提供一些反映重要工作或突出成果的照片作为支撑材料;质量报告的内容及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5.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且由院长签字的纸质报告(一式两份)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pc@xcu.edu.cn。
联系人:郑恩伟 电话:2968565
附件:
1. 2016-2017学年分专业师资队伍情况一览表
2. 2016-2017学年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
3. 2016-2017学年学生获得专利情况一览表
4. 2016-2017学年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
5. 2016-2017学年学生发表作品情况一览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