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许昌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院政教[2015]15)和《关于开展1617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质评字[2016]9号)要求,学校各部门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听课工作,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学条件保障情况。目前听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请各相关部门须及时收取并报送各类听课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要求
报送范围包括我校各管理(党务、行政)部门、群团及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及时收取本单位领导的《听课记录本》,统计其听课情况,填写《许昌学院领导干部1617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将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见附件2)。
二、报送材料
1.《听课记录本》
2.《许昌学院领导干部1617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3.《许昌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发现问题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于本学期12月20日(周二)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领导干部听课材料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监控科(办公楼519室)。
四、结果公示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按照学校以及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公布各部门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并对各位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向有关单位反馈通报。
附件:
1.《许昌学院领导干部16171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2.《许昌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发现问题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