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牵头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建设和改革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三、负责收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组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基本状态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及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负责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四、负责编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五、牵头实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六、负责组织工程教育、师范教育及其他各类专业认证工作。
七、负责组织河南省本科专业评价材料填报、校级审核及专家推荐等工作;组织开展校级专业、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等其他教育教学评价工作。
八、负责各级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管理和队伍建设。
九、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