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37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办高〔2017〕457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河南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我省教育厅拟组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37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就我校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任务,提供相关咨询工作。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完成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方式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由主任委员指定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二)委员组成
1.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2.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三)委员任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
三、教学指导委员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本学科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1.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每类专业(非每个专业,专业类别请参考附件1)可推荐2人,并可另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人;可优先推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只能归属其中的一个专业类,不能跨专业类重复推荐。
3.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由其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7年7月3日(周一)上午12:00时前将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纸质版(见附件2、3,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519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pc@xuc.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白利芬
联系电话:2968569
附件:
1.拟组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