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推进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学院编制本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
质量报告应立足于本学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全面反映本学院的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以下内容:
1.师资与教学条件。主要内容包括:(1)全院师资一览表(要注明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所属专业等信息,不同专业师资不能交叉)。(2)实验/实践师资情况及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教师进修及培训情况等。(4)实验室(实训室)、资料室、实习基地等教学条件建设情况。
备注:请各二级学院院长合理分配各专业师资,避免出现个别专业生师比过高及各专业生师比差异悬殊现象。
2.教学建设与改革。重点总结本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对于有影响、有特色的、获奖教材或者被兄弟院校采用的教材,提供教材的简要介绍)、实践教学、考试考核等教学改革方面的成就与特色。
3.质量监控与保障。阐述本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提升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情况。
4.学生学习效果。重点总结人才培养的经验及成效,学生考研及就业情况,统计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
5.特色与亮点。重点总结本学院2017-2018学年度在校企合作、服务社会、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举措与特色、亮点。要提供学院开展招聘会的情况及数据,提供就业和创业等典型案例介绍。
6.需要解决的问题。总结影响本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切实做好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同时,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材料汇总整理及与质评处进行沟通,各学院于7月6日下午5点前将联络员名单上报(可通过电话或 “教学质量管理”QQ群)。
2.各学院应客观反映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围绕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报告中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详见附件)。
3.质量报告要突出本单位教学改革的亮点、成就和经验,同时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4.质量报告应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述,内容详略得当,字数一般不超过1万字;并提供一些反映重要工作或突出成果的照片作为支撑材料;质量报告的内容及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5.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且由院长签字的纸质报告(一式两份)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pc@xcu.edu.cn。
联系人:郑恩伟 电话:2968565
附件:
1. 2017-2018学年师资队伍情况一览表
2. 2017-2018学年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
3.2017-2018学年学生获得专利情况一览表
4. 2017-2018学年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
5. 2017-2018学年学生发表作品情况一览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