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院政教[2017]35号)及《许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院政教[2017]36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提交1718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总结及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校22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院1718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总结。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小组需根据17182学期工作开展情况,从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改进工作的打算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
(二)各学院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结合本院教学管理实际情况,认真规划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填写《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三)格式要求
1.工作总结标题为“XX学院1718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总结”,小三号黑体;正文用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2.工作计划表标题为“XX学院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小三号黑体;表格中字体用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12日(周三)之前将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办公楼519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pc@xcu.edu.cn。
三、其他要求
质评处拟将各学院提交的《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上传至处室网页,以加强各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学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安排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并确保落到实处。
附件:《18191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
联系人:白利芬 电话:296856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