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使二级学院全面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主体责任,提高其教学质量管理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根据《许昌学院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院政教[2017]35号)及《许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院政教[2017]36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提交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校24个教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各教学单位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教学重点工作及本院教学质量管理实际情况,认真规划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填写《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二)格式要求:工作计划表标题为“XX学院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小三号黑体;表格中字体用4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20日(周三)之前将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办公楼51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pc@xcu.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明确教学质量管理目的,关注监控及督导结果的分析、反馈及问题整改环节,形成教学质量管理的闭环系统,促进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并确保有效落实,妥善保存教学质量管理活动档案材料。学校将按各单位工作计划开展不定期检查。
附件:《18192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计划表》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296856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