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推动课堂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根据《许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中涉及质量保障的相关建议,学校将组织开展26271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信息统计与上报
各单位需统计26271学期亟需进行教学督导或者参与职称评审的本单位专、兼职教师申请督导听评课的课程信息,分别填写《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附件2)。每位教师仅填报一门课程信息。
注意事项:
(1)近四学期内已获得两次及以上课堂评价优秀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申请本学期督导听评课。
(2)本学期督导听评课任务包括教师申请听评课的课程、随机抽查的课程以及专项督导所涉及的课程。
2.督导听评课
(1)任务下发:学校将以“教学督导任务单”的形式向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小组下发督导任务,各督导小组组长或相关负责人负责对督导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后下发至各级督导委员。督导委员均需依据工作任务开展随机听评课、教学评价和教学改进持续追踪。
(2)听评课工作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须遵循“随机抽取、全面覆盖”要求,采用“线上巡课+线下听课+线上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课程的教学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价。听评课过程中,各级督导委员须详细做好课堂记录,登录超星评课系统按所听评课程类型分别选填《许昌学院理论教学督导委员评课表》《许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督导委员评课表》或《许昌学院技能教学督导委员评课表》,对每一位被听教师的课堂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全校所有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干扰督导委员的听评课工作。
3.结果反馈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结束并做出线上评价后,相关评价意见会同步在线反馈至被听评课教师(学习通APP可即时查看)。针对评分较低或督导认为存在问题的课程,将下发教学改进通知单,相关任课教师须根据督导意见建议切实改进课堂教学,并及时上传教学改进方案(教学改进方案需包括督导反馈核心问题、改进措施、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收到教学改进通知单的课程将由专人专组开展持续追踪听评课,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各院级督导管理员需以学院为单位建立《许昌学院督导听评课教学改进台账》(附件3),动态记录教学改进情况。
4.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附件2)的EXCLE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价中心邮箱。各学院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如有变化,须将新的完整成员名单一并报送备案。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须在12月28日前完成本学期听评课与反馈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材料(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工作图片等)报送教育教学评价中心。同时,二级学院督导管理员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许昌学院督导听评课教学改进台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价中心邮箱。
5.结果复核及应用
教育教学评价中心将对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给出的评价成绩进行复核,并以此为依据做出课堂评价等级认定。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凡因未申请教学督导听评课,导致在评先评优、课堂评价和职称评审中受到影响,后果由相关责任人员自行承担。
2.规范管理。申请本学期督导听评课的教师,如在教学过程中有调停课情况,应至少提前两天报送教育教学评价中心和本院教学督导工作小组。
教育教学评价中心邮箱:zhilike213@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袁老师 电话:2968569
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
附件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听评课申请汇总表》
附件3:《许昌学院督导听评课教学改进台账》
教育教学评价中心
2026年9月15日